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再议投诉热点之卡式消费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场景再现

  “请问您是会员吗?您有积分卡吗?”每逢在超市购物、健身美容,甚至洗浴擦鞋,结账时收款员总会笑容可掬、不厌其烦地这样询问您,三五回合下来,似乎不办卡、不是会员,自己就成了“非主流”,消费者难免思忖:“办个会员卡,又方便又优惠,时髦又省心,何乐而不为?”如今,以会员卡、月卡、年卡等形式来吸引并留住稳定客源的形式在服务行业已是常态。如某美容店就如此宣传会员卡消费的优惠:不仅能享受到正常的折扣和积分,还将与相同或相关行业实现联动,使用范围更加广泛,有望获得双倍积分,并将组织会员旅游、会员派对、会员座谈等系列活动,让会员充分享受到美好体验。会员参加本店定期活动有优惠、有奖品等。此外商家还以首次免费、办卡打折、无限期使用等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加入会员,办理价格不菲的年卡、优惠卡等。

前车之鉴

  笔者在北京某大学的BBS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会员卡”、“年卡”、“优惠卡”消费状况的小调查,发现“会员们”享受到的优惠不多,烦恼倒不少。洗衣卡刚刚用掉几次,就发现洗衣店关门大吉;美容之后发现过敏,要求退卡、退钱却遭到拒绝,几百元乃至上千元的费用白白浪费;面对尚未用完又即将过期的游泳卡、保龄球卡,只能采取“冲刺式”消费,身心疲惫……不少大学生表示,办卡的初衷是为了实惠,最后却发现花了不少冤枉钱,而且,即使商家兑现了当初的承诺,也并非任何内容的服务都适合办卡消费。

  “办卡之前承诺5种健身操分别由5位老师任教,事实上,健身房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至今只学到两种健身操,一直是由一位老师教授,而且也并非之前所说的是国际健身操大赛获奖选手,而是比我们先入会的会员而已!”在北京朝阳一家名为“动力塑身馆”购买了680元健身季卡的陈小姐向笔者反映。

法理之辩

  专家认为,“会员卡”和“年卡”都是预付式消费的主要形式。如今,预付消费在我国的商业活动中已成为热点消费方式,而与此同时,有关预付消费的纠纷也已成为不和谐消费领域的主要内容之一。针对卡式消费中存在的陷阱,律师给我们做了详细分析。

  售后不退款、特价不打折、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这些规定是否合理?

  有关部门认为,如果没有正式的合同,只以一张卡片代之,而卡片上还有一些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商家倒闭,消费者将是非常被动的。“但是,如果商家合理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消费者也是无权要求商家无条件中止合同的。”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的张鸿霞律师这样分析,“合同也可以取消,但应符合法定条件,即‘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履行’。”

  特殊规定,比如,有效期限、解除条件等是否构成霸王条款?

  张律师解释:“商家的这些特殊规定如果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免除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规定比较合理,就不构成‘霸王条款’。但如果商家做出了特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特定的消费额,过期则钱款作废的规定,据目前的法律案例和工商、消协的态度,则可认定为商家的‘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索回。”

  店面转让、合并分立,卡是否还继续有效?

  张律师认为:“原来的卡能否继续使用,关键在于两个店面之间的关系,如果双方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后者接收了前者的债权,也就应相应地接受相关的债务,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后者继续履行义务。若经营者不变,店面改名换姓,则因其前后依然存在着法律渊源,也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对于连锁店而言,由于所有店面都是同一法人控股,所以消费者有权在任何一家店面享受自己的会员和年卡待遇,加盟店则要看各个分店之间的具体规定。”

  张律师强调,对于这类消费行为,最有效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留好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卡片虽小,也是合同凭证的一部分,此外,消费者还应保留当时约定的优惠条件、权利义务规定等合同证据。如果涉案金额比较小,张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联合起来集体诉讼,以降低成本。

作者:李晓慧 甄书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