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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要跨过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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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加入WTO以来,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是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货物总额约为450亿美元,出口企业面临巨大挑战,困难重重。当前,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WTO规则趋利避害,有效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在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上得以更大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

  我国企业要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中获益,最迫切的任务,就要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议的规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贸易中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形成的障碍,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

  记者:我们知道,近年来欧盟的RoHS指令、REACH法规、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等纷纷出台实施,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请您谈谈这种现象的产生具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对我国企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刘胜利:你刚才提到的上述法规、制度实际上就是发达国家利用WTO规则制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所谓技术性贸易措施,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和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实现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实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各不相同,差异较大,给生产者和进出口商造成困难,极易形成国际贸易障碍。
  随着多边贸易谈判的推进,关税壁垒不断削减,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增大。技术性贸易措施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因其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内容上的复杂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和使用上的灵活性等特点,现已成为各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要方式之一。加入WTO之后,我国进出口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一些国家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对我国的贸易措施也逐步升级,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一些国家有力的武器,因为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武器可能是最有效而又最冠冕堂皇的,这就是我国企业在产品出口时频频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各进出口行业的发展。纺织、轻工、五矿化工、食品土畜、机电等各行业的外贸出口均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限制。其中食品土畜、纺织产品由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明显、技术含量低、与一些国家该产业存在利益冲突等原因,外贸出口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的程度较大。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造成损失每年约90亿美元。

  记者: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有哪些?

  刘胜利:我国出口贸易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种类繁多,涉及的产品多,行业广,范围较大。归纳起来,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主要面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有:
  一是绿色壁垒。许多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由,通过立法手段,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严格的、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商品进口。如欧盟实施的WEEE指令、RoHS指令和REACH法规就是典型的例子。仅欧盟双指令的实施就对我国约六成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其中RoHS指令使我机电产品出口成本增加10%以上。
  二是食品安全壁垒。此类壁垒以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为名,设置严厉的技术法规、标准,使其他国家食品难以进入该国市场。如日本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几乎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都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该项制度被称为目前世界上最苛刻、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日本是我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使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下滑明显,实施该制度后的第一个月,我国对日出口农产品仅为6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8%。
  三是劳工壁垒。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劳工组织和工会指出,由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企业没有为其劳工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方面的保护,所以出口的商品十分廉价,从而导致了发达国家相关行业无法与之竞争。在这些劳工组织和工会的压力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对外国制造商的劳工标准进行审查,并试图建立一个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双边和多边贸易挂钩,从而达到削弱这些出口国家劳动力竞争优势的目的,无形中产生了劳工贸易措施。如美国、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开始强制推广社会责任SA8000标准认证,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受SA8000标准约束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纺织、制鞋、化工原料等,这些行业产品占了我国向美欧出口产品的大部分。近几年来,美国的沃尔玛就先后在广东和福建等地设立了劳工监督部门,沃尔玛、家乐福、耐克、阿迪达斯等60多家跨国公司在我国已经检查了10000多家工厂,50000多家工厂被要求随时接受检查。
  四是信息技术壁垒。该壁垒是指贸易双方在信息技术上的不对称,造成实质上的贸易障碍。其措施主要包括无纸张贸易、条形码、商品的标识、标签制度、计量单位制、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以出口商品条码化为例,由于我国实现条码化的企业和产品为数不多,不但不能适应无纸贸易(即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发展要求,而且无条码商品也很难进入国外的超级市场和零售商店,同样成为技术性市场准入的限制。
五是装备壁垒。装备壁垒主要是指检验检疫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基础研究方面。如日本、美国对我出口的荔枝、龙眼等水果设置的检测标准只有购买了该国的设备才能达到技术要求,产品才能出口。而一套出口到日本的荔枝加工生产线就需3000多万元人民币,企业要想从中获利非常困难。
六是反恐壁垒。“9·11”恐怖袭击后,美国以应对生物恐怖袭击为由,2003年底正式实施了《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该法案的实施,使美国的反恐行动从政治、军事延伸到国际经贸领域,反恐成为美国设置贸易保护壁垒冠冕堂皇的新借口。据我局的一项调查发现,美国以反恐为借口的贸易措施正逐渐升级,越来越多美国进口商向我国相关企业提出一系列涉及反恐、防恐的要求,有的要求甚至非常烦琐、苛刻,如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一家玩具企业收到美国某进口商提出的涉及反恐的要求达74条,在技术、管理、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企业提出了诸多要求,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产品出口的门槛。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目前我国遇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真是层出不穷,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怎样应对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胜呢?

  刘胜利:目前我国遇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确是非常繁多,已经从针对产品本身的性能、质量标准发展到覆盖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全过程,而且还有部分国家针对我国产品刻意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企业要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中获益,最迫切的任务,就要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议的规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贸易中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形成的障碍,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不必要的经贸摩擦、纠纷和损失。
  同时,企业要意识到,加入WTO,意味着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企业要想取得成功,根本上取决于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因此,企业一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这是规避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根本途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企业竞争力的高低越来越取决于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是加强和改善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这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永恒的主题。企业要按照ISO9000的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制,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注意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使企业管理水平能有较大提高。
  三是在生产贸易中合理采用标准,这是企业成功参与国际化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的产品要与世界接轨,并得到国际市场和同行的认可,必须要注意遵循世界通行的标准;有能力的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尽可能将本公司的特定技术法规、标准要求纳入行标或国标范畴,形成质量权威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技术利益。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的环境管理,增强环保意识。我国出口商品之所以频频遭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狙击,除了我国生产技术还相对落后的原因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企业自身对“绿色生产”重视不够,结果是授人以柄。在许多国家,严格按照“绿色标准”生产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追求。
  随着世界各国对进口产品的环境要求日益提高,我国广大进出口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方法或结构以适应这种贸易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今后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命运。另外,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保护地球,保护环境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
  总之,应对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广大进出口企业要高度重视,努力练好内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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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深圳局都非常关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动向,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根据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研究,为企业规避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优质服务。

  早在2000年,深圳局就充分利用检疫技术优势,加强对深圳出口荔枝生长期的果园管理,对出口荔枝从采摘、分检、保鲜、预冷处理,到出口荔枝的装柜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落实检疫监督,使深圳鲜荔枝顺利通过美国、英国、荷兰、新加坡等国检疫机关的检查,打入国际市场。2003年,深圳局与深圳市农业部门联系,扶持建立了8家深圳荔枝出口基地,大力推进深圳荔枝标准化生产,加强对荔枝出口生产基地的巡查和病虫监测。2004年帮助深圳荔枝打入检疫要求苛刻的澳大利亚和日本市场。

  为帮助企业应对日本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深圳局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贯彻,加强对输日食品的检测,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符合日本要求的技术规范,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全国输日食品普遍下降的情况下,深圳输日食品不降反升,2007年,深圳输日食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年深圳局共检验检疫输日食品及农产品1126批,货值772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和19.6%。

  自2006年7月1日起,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所有在欧盟市场出售的电子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重金属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类阻燃剂。鉴于当时国内外尚无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不少企业花巨资进行摸索仍未成功,深圳局及时组织科技骨干进行专项攻关,并率先在国际上成功研究出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检测方法,从而为我国年出口额超过300亿美元的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2007年6月1日,欧盟全面实施REACH制度,要求所有在欧盟生产加工、销售和流通的化学品及其下游产品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未经注册的不能生产、流通和进口。该指令几乎覆盖了深圳的绝大部分机电、轻工、纺织和化工产品,对深圳的出口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了帮助深圳的企业积极应对REACH法规,深圳局加强调研,积极开展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初步具备了化学品理化性质的检验资源,具有了开展REACH法规中相关理化检测项目的能力,并与深圳市其他检测机构合作承担健康毒理性质和生态毒理性质测试。

  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国家。每年进口大量的铁矿砂。但个别国家的铁矿砂质量较差,价格较高,利用价值不高,而且对环境的污染较大。由于深圳局在进口铁矿砂的检验检疫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深圳局组织起草了进口铁矿砂的标准并通过鉴定,从此以后,个别国家的劣质铁矿砂被挡在了国门之外。

  为适应WTO的挑战,深圳局还加强了实验室建设,加强了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如深圳局与上海局等单位共同承担的大豆疫病菌实时荧光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使我国的大豆疫病检测时间由过去的半个月缩短到一周。深圳局承担的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多种PCR检测方法研究,建立了我国真菌单个孢子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成功解决了我国对该病的快速检测问题。深圳局还研制成功了鲤春病毒血症病毒(SVCV)RT-PCR诊断试剂盒和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NVRT-PCR诊断试剂盒,使部分病毒的检测时间由过去的2至3周缩短到3天,检测速度提高了5至7倍。

作者:何红梅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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