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重点建立起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区域管理、过程监管、检测把关、口岸查验“四道防线”。
山东是全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大省,出口数量和货值多年位居全国第一,2007年,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41.1万批,120亿美元,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输日食品农产品10.3万批,31.2亿美元,占全国的46%……
这一系列翔实的数字表明,山东检验检疫局作为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的一个大局,有能力也必须要在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做表率,真正起到在关键时期发挥关键作用。山东检验检疫局党组一班人,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果断提出:坚持把食品农产品专项整治摆在全省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打一场漂亮的专项整治攻坚战。
面对国内国外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严峻形势,从去年年底到今年2月初,山东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对现有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敏感国家和地区的敏感商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梳理排队,摸清底数,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开展了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自检自控体系、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和非法出口食品农产品等行为、口岸食品安全卫生等5大类22项专项整治,确保实现10个100%,即: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进行清查,所有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使用的原料(蔬菜、肉食和养殖水产原料)必须100%来自于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生产加工用的所有原料、辅料必须100%进行备案登记并检测把关,合格后投入使用;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出口报检前,必须100%实施自检自控,或经检验检疫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检测,合格后准予报检;对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的样品100%由检验检疫人员取样;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必须100%按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生产加工、自检自控和检验检疫监管,合格后才能出口;出口到敏感国家或地区的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配备协检员;出口到日本、美国的食品必须100%在口岸实施有效查验;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必须100%落实检验检疫监管人员的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是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才是最终目的。对此,山东局党组一班人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追求长效。针对专项整治过程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查漏补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和“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加快构建完整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工作部署,坚持既治标又治本、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重点建立起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区域管理、过程监管、检测把关、口岸查验“四道防线”,全力打造以全过程监管为核心、以长效机制为基础的检验检疫监管新体系和更加规范科学、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全过程、无缝隙、切实管用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