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2日,阿尔巴尼亚公布针对阿塞拜疆爆发的古典猪瘟采取的某些保护措施。 针对阿塞拜疆Gabala省、Nidzh地区爆发的传统猪瘟,本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令采取某些保护措施,停止进口及经阿塞拜疆,Gabala省,Nidzh地区转运家/野猪精液、家/野猪鲜肉、未经消灭古典猪瘟病毒处理,用作动物饲料、或工农业使用的猪产品及未经消灭古典猪瘟病毒处理的猪类病理性材料及生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