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商品、企业选择供应商时,都非常希望了解所购买的产品质量状况,以往通过各种证书、广告、宣传和熟人推荐,或向有关监管部门打听,但是大家总觉得不可靠或很难获得有效信息。现在,43万条产品质量信用记录随时上网可查,谁好谁坏,有据可依。一些地方媒体还依据查询结果报道本地企业和产品质量状况。
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针对消费、贸易、投资、监管等活动中日益旺盛的信用信息需求,于2008年1月15日在其工作网站上设立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专栏。在谷歌、百度中输入“产品质量信用”、“质量信用记录”或“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就可以在几百万条检索结果中最醒目的第一条位置看到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的链接,直接引向国家质检总局的专栏。截至2008年2月底,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的访问量达到3.2万余次,日均近800次,社会公众的查询十分踊跃。
构建公众与质检的桥梁
记者了解到,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质量司承担了国家质检总局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为了有效体现国家质检总局服务社会的能力,突出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这个重点,进一步深化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司于2007年初开始着手发布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工作。在总局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及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质量司通过以下四个步骤逐步推开了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工作:
第一步是开展网上调查,摸清公众需求。国家质检总局以“质量关乎你我他、诚信建设靠大家”为主题,开展了“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网上问卷调查,专门设计了“您为什么希望了解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和“您最希望了解哪些方面的质量信用信息”等问题,收集了全国34个省区(含港澳台地区)的近1600份问卷,详细分析了社会需求的特性和结构。调查发现,公众对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有很强烈的需求,分别有73%、53%、50%的人明确表示十分希望了解企业和产品的不良记录、资质记录和良好记录。83%的人在购买商品时希望先了解产品质量信用记录。
第二步是调查资源现状,汇集信用信息。质量司首先对全国近70个省级质检部门、近20个相关业务司局和直属机构,展开了历时一个多月的质检信用信息资源调查。通过对调查到的项目进行比对、分类和定性,最终确定了各级质检系统与质量信用相关的业务内容和数据项目。再结合公众关注程度和信息的电子化情况,确定了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特种设备许可、监督抽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首批27项发布的内容。
第三步是开发数据系统,整理数据入库。除了一些信用信息是以数据库形式存在,还有不少是WORD、EXCEL等文档,甚至还以网页的形式存在,人工整理量很大,难以汇总和发布。为此,软件开发人员加快开发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数据库,同时制定了数据入库的统一格式。按照这一格式,从已有数据库提取了12万条信息,进行了统一转化;对于其余数据,只能通过组织专门人员、聘请打字员等方式,逐一录入核对。这些数据高达31万条,占总数据量的70%以上,特别是,其中有2万余条数据完全由手工整理,更是繁杂。为了保障进度,在一批数据过来后,经常需要加班加点,组织人员录入。然后将整理后的数据导入业务子库,并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综合同一家企业的不同信息。由于计算机自动比对的成功率往往不到95%,对于剩下5%左右的数据,只能通过繁杂而又细致的人工比对,形成了综合库,实现数据库综合查询。
第四步是设计专门网页,发布信用记录。为了打造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公共服务品牌,质量司还专门聘请设计人员,经过反复推敲,几易其稿,设计了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形象标识、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页。最终于2008年1月15日按时发布了产品质量信用记录。
服务公众、监管和企业
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的发布工作不仅达到了服务公众的目的,而且在服务监管、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也不断显现出来。
——服务监管、服务基层。以前,经常有质检、工商等单位在执法、受理申请时,来函核实企业是否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生产许可证及是否有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从起草询问函到最终得到函复要经过许多审批签转程序,最少也要1个星期。现在,只要上网,几秒钟就可以解决问题。质量司的同志说,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中国名牌资质的询问函了,基层的同志都很欢迎,普遍反映在网上设立这个栏目很方便。
——服务企业。随着社会上日益广泛的查询和使用,产品质量信用记录逐步对市场需求产生了引导作用。目前,获得名牌、免检称号的产品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企业)的查询量分别占到总查询量的12.4%和6.9%。这不仅对有助于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营造以质取胜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能够帮助获得名牌、免检等称号的企业确认名优资质,使其合作伙伴产生信赖感。
由于这个专栏定位为质量信用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既满足了社会公众的基本需要,又顺应了政府职能向服务化转变的取向。所以,一经推出,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得到了好评。国务院办公厅给予了高度重视,专门印发了简报,并责成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做好经验总结。国务院信息办的有关领导也从信息化角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中新社,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各大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给予了及时报道,认为这项工作很好地满足了消费、投资、对外贸易、监管等领域对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的需求,体现了质检系统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