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质量技监局从“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对种子经销业户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切实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3月13日,泰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春雷行动”执法检查小组对黑龙江齐山种业有限公司泰来分公司经营的水稻种子净含量进行计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销的由黑龙江方圆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稻种子,实际净含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及贮藏》中关于种子合理计量损耗的有关规定。该公司销售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符的水稻种子行为,已经损害了购买种子农民的合法权益,执法检查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黑龙江齐山种业有限公司泰来分公司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