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保证获证实验室持续保持并满足评审准则的各项要求,省质监局将对全省范围内287家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实验室,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其资质认定资格。本次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工作截至12月20日。
据悉,到期复评审以证书时间为准,实验室须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对已被列入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或一年内已经接受或即将接受国家认监委派出飞行检查小组检查的实验室,可免于今年本省安排的监督评审;凡是列入今年监督评审名单中的已获国家CNAL的实验室,可以将监督评审和实验室认可评审合并同步进行。
据了解,监督评审的重点是:对上次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对上次评审后,发生检测标准变更的检测项目能力和条例进行确认;评审重点条款:《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2,4.9~4.11,5.1,5.2.1,5.3.1~5.3.2.3,5.4.1,5.4.5,5.5.3~5.5.5,5.6.1~5.6.3,5.8等;选择能够覆盖通过计量认证检测能力的、标准变更的或在部分领域内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项目一般占正式评审或复评项目的10~30%,以及已经批准的简易扩项项目/参数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