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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故事之RoH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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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欧盟的RoHS指令将WEEE指令中的八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产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

 四是中国的《管理办法》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颁布一年后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时间尚未确定;欧盟的RoHS指令是2003年2月13日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欧盟的RoHS指令实施时间要比中国的《管理办法》早。

 五是中国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欧盟RoHS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

  六是中国的《管理办法》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第一步,从《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的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但欧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声明”的前提是要你做到有毒有害物质的达标。

 当然,中国RoHS和欧盟RoHS也有相同的地方,其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样的,包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限值必须协调一致

 由于众多国内外电子企业的参与,这也让《管理办法》和配套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有众多插曲。

 当时企业和代表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值”问题,由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厂商极力要求在限值方面有所区别,根据不同企业的水平制定不同的标准,这样更有利于企业和某些产业的发展。

 “但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刑卫兵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定标准的时候,定不同限值,企业有不一样的意见,但信息产业部觉得最好应该协调一致。”他表示:“制定标准的总体原则是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对企业来说可以执行。虽然标准不会将企业一棒子打死,让大部分企业都很难过关,但必要的限值是有必要的,不可能满足所有厂商的要求。”

 而在这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其他的事情。记者了解到,当时不统一的情况时常发生。“有时候甚至一个细微之处都要反反复复讨论好几遍。”佳能某员工向记者描述了当时讨论的过程,“产品方面规定好了以后,售服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中国版RoHS考虑的细节很多,涉及的产品线也很多,其中关于光盘的讨论就用了两三天。”

  该人士告诉记者,在2002年到2003年的时候,信息产业部联合其他部委虽然也组织企业一起讨论《管理办法》和配套标准的制定,但都是零星的会议。不过到了2004年以后,关于这方面的会议就不断出现,可以用“频繁”来形容。

 此外一个数据也可以显示标准探讨过程的激烈。2004年的时候,关于《管理办法》和标准的问题只有20多个,随后几个月时间,问题迅速上升到40多个,目前问题已经达到100多个。

 标准实施贴标先行

 2006年2月28日,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来讲是个纪念性的或标志性的日子,这天,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七部委前期的努力终于完成,共同推动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也迈出了重要一步。

而2007年3月1日,该标准的正式实施更是标志着中国即将全面进入“绿色制造”时代,《管理办法》则担任着监督角色。

《管理办法》第一步是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所有列入分类注释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要按照标识标准做自我声明,进入市场,并要求2007年3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进行市场管理。第二步是产品成熟一个放入一个,这是《管理办法》的目录方式,对于经济方面可行、技术上成熟、满足现实标准要求的产品,放入终点管理产品目录中,就是俗称进入重点管理目录。

 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但目前主要做的还是贴标工作,而且企业贴的基本都是橙色标志。而对于重点产品管理目录,目前正在成立专家技术委员会,而且已经开始启动报名,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将符合放入管理目录条件的产品放进去。符合条件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技术上可行;二是经济方面可行,适合市场的推广;三是很多技术企业都能达到这个要求。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已经贴标明示了。如电脑显示器等都按照要求贴了,虽然有些企业没有参与到标准工作组,但还是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贴标了,目前主要是贴的橙色预警标志,也有一些企业开始贴绿标了,主要是一些原材料的制造商。”刑卫兵告诉记者。

 当然这其中一些企业也有很多企业没有按照要求贴标,刑卫兵告诉记者:“目前没有贴标的企业的原因可能是3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还在销售,如果3月1日以后生产的电子信息类产品没有贴标的话,那就是不符合要求的。”

 据了解,最近信息产业部将联合工商、质检、海关等执法部门对市场在售的电子产品进行检查,而且要求各地信息产业厅联合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绿色制造的进程。看来,中国电子产业离全面实现“绿色制造”的目标不远了。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电子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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