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原标准(GB1499-1998)同时废止。这在钢材流通领域引起一定的反响,尤其是经营建筑钢材的贸易商对此十重视和关注。
上海一些钢贸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学习,并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感到有几个变化:
一是新的国家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
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如新标准在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殊要求。”在螺纹钢长度规定上,也有新的变化。旧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而新标准则规定“正常交货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这就意味着,现在9米定尺的螺纹钢,可以短25mm,也可以长出25mm,都是符合标准的。这样一来,钢厂就以节省一些材料。
三是新标准在钢筋的标志识别上作了改变,钢贸商必须掌握。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对贸易商来说,最重要的要数螺纹钢的标志了。”标志就是刻在钢筋上的标记,旧标准HRB335用“2” 表示;HRB400用“3”表示;HRB500用“4”表示。而新标准的标志作了变动:HRB335用“3”表示;HRB400用“4”表示;HRB500用“5”表示;HRBF335用“C3”表示;HRBF400用“C4”表示;HRBF500用“C5”表示。牌号带F的抗震钢筋在标牌和“质保书”上要明示。今后看到钢筋表面刻着“4”,就是HRB400,也就是现在说的Ⅲ级螺纹钢,不过今后Ⅲ级螺纹钢不称了,要是叫HRB400钢筋。
四是新标准对钢筋性能的一些指标进行调整。比如新标准对钢筋的抗拉强度降低了,旧标准(HRB335、HRBF335)为490Mpa,新标准改为≥455Mpa;旧标准(HRB400、HRBF400)为570Mpa,新标准则下降到≥540Mpa。
新标准对表面质量的规定:“只要经营钢丝刷子刷过的试样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本标准的要求,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这就是说,按照新标准,生锈的螺纹钢不能算作质量问题,不是算有害的表面缺陷,客户不能要求退货。这些对经营螺纹钢的贸易商来说确实相当重要,要运用新的标准保护用户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五是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有利于钢筋的出口。这次新颁布的《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是对应国际标准ISO 6935—2:1991,同时参照国际标准ISO/DIS 6935—2(2005),所以新标准与较大的变动。这样,新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了,也就是说根据新标准生产的钢筋符合国际标准,这有利于国产钢筋直接打入国际市场。
正因为新标准与旧标准有较大的不同,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因此对于从事钢筋贸易商的钢贸商自然十分重视,有的还专门组织销售员进行学习。所以运行新标准,来维持客户和自制利益,这是很重要的。如有家钢贸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一批钢筋,对方测试后说抗拉强度不符合标准,这家贸易公司把新标准拿出来,对方一看,也就认可了,认为符合国家标准,就不再提出质量异议。此外,新标准对钢筋的标志、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订货合同内容、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新的规定和新的要求,经营螺纹钢的销售员必须了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样也维护客户的正当利益。
看来,商家该好好学一学新的《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