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母建华:积极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08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难得的良好发展机遇。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记者就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打算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

  母建华介绍,新的一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设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按照“一三三五”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以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和完善协会各项工作制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指导、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救助工作,继续加强消费维权法律与理论研究,加强信息化和组织建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母建华说,要继续加强消费教育和指导,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中消协拟在“3·15”期间,召开消费者社会责任座谈会,向社会公布《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倡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权,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还要继续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的合作,进一步办好电视“消费者学校”,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用、农资等方面,与地方消协组织联合开展比较试验,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各级消协组织要以中消协《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为依据,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企业开展消费维权诚信承诺活动办法,组织企业广泛开展消费维权诚信承诺活动。

  他表示:“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救助工作,畅通有关投诉渠道,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新一年中消协的工作重点。中消协将进一步改变受理投诉方式,重点抓好转办、督办、协办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工作,规范受理投诉工作。不仅要积极推进全国消协受理投诉信息化平台建设,制定中消协关于推动经营者建立协商和解制度暂行办法,还会继续发挥好律师团作用,组织疑难投诉研究,支持消费者诉讼。同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借鉴人民调解制度的经验,探索人民调解消费纠纷的途径。”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建设方面,我们会紧紧抓住消费者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母建华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适时就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建立消费维权情况每月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适时发布中消协观点。三是组织进行新形势下消协组织重要地位作用与社会责任课题研究,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四是利用社会力量,建立消费者保护法律理论研究队伍,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消费维权理论研究。“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努力开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各地消协组织不仅要积极建议和推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地党和政府主导的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的领导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一会两站’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的救助网络,妥善化解消费纠纷。重点抓好与广大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农资、食品、百货以及供电、金融、电信、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五是针对农村消费维权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加大对农资、食品等生产生活用品的比较试验力度,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六是积极建议建立农资强制保险,实行农资先行赔付准备金制度,最大限度地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母建华同志如是说。
作者:罗莎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