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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建议应全面准确统计中美双边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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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两国自1979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双边经贸关系总体保持快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对美国有比较大的顺差。但美国自1993年开始出现逆差,之后,逆差越来越大。2000年以来,中国已连续7年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国。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对于中美之间大量的服务贸易统计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际贸易的后起之秀

  “可以说,服务贸易是整个国际贸易中的后起之秀。”段祺华委员介绍。

  1970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为710亿美元,而2006年则高达27108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率高于同期世界商品贸易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长率。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已经从20世纪70至80年代的10%多上升到90年代的约20%。

  据世界贸易组织2007年4月统计,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分别为1003亿美元和914亿美元,比例占全球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8%和3.3%。“从绝对数值上来看并不弱于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强国,但值得注意的是,涉及中国的数据主要通过计算外汇收支的方式来完成,这样的数据是不全面、不准确的。”段祺华委员表示,其主要原因是现今很多“其他服务”的支付和收入并非通过外汇收支来实现。

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

  “将服务贸易全面纳入双边贸易的统计范围,才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中美贸易的实际情况。”段祺华委员指出。

  可喜的是,我国政府已经注意到了这一不合理现象,为了改善统计方法,我国制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在服务贸易上对美国是绝对逆差,该制度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内服务贸易统计领域制度层面的空白。”

  段祺华委员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出台尽管为服务贸易统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标准,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首先,大量非跨境服务交易(商业存在)统计工作仍非常繁重;其次,许多高科技产品或服务,如软件、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并不采用传统的出口方式,即通过一国的海关入境,而是通过互联网来提供;第三,许多美国服务提供商,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将实际在中国国内完成、且来源于中国国内业务的服务款项在境外支付,避开了中国的统计。

  “因此,我们要积极贯彻执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服务贸易统计手段。”段祺华委员强调,要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配套防范措施:“比如,要求所有美国附属机构就其在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必须在中国境内进行支付,及时将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反映到中美贸易平衡表上等等。”

作者:孙霞云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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