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光告诉记者,近年来,在中国参与全球化发展的进程中,知识产权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从2005年开始,知识产权因素造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中国出口企业损失惨重,中国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最严重的100种商品至少涉及2000亿美元。
分析原因,李玉光认为,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还不健全,目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同时也缺乏准确预测和应对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机制,还不能为企业提供及时指导和帮助。同时,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很不足,也不能熟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基于此,李玉光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条例。虽然我国已于去年通过反垄断法,其中有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李玉光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快出台知识产权反垄断条例,由国务院批准后,以反垄断法配套条例的形式颁布。
同时,针对我国目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和尚无预警机制的问题,李玉光建议,国家主管知识产权的部门和主管外贸工作的部门联合承担,在国家、省级和产业、行业的层面上建立健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并倡导和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建立健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