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Ⅱ EC合格声明
1 安全部件EC合格声明的内容①
EC合格声明必须包括下列信息:
——安全部件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②
——适当时,其在欧洲共同体内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安全部件的描述,详细的型号或系列号和编号(如果有的话);
——如描述不清楚,安全部件的安全功能;
——安全部件的制造年份;
——安全部件应履行的所有相关规定;
——适当时所用协调标准的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1款(b)进行产品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1款(c)对制造商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经授权以制造商或其在欧洲共同体的授权代表名义签字的人员身份。
2 已安装的升降机的EC合格声明的内容③
EC合格声明中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升降机安装配商的名称和地址④
——升降机的描述,详细的型号或系列和编号以及配置升降机的地址;
——升降机安装的年份;
——升降机应遵守的所有有关规定;
——适当时,所采用协调标准的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和(b)进行升降机样机EC型式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EC型式检验证书的编号。
——必要时,按照第8条第2款(d)进行升降机验证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b)和(c)进行升降机最终检验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适当时,按照本指令第8条第2款(a)、(b)、(c)和(e)对安装商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编号;
——经授权代表安装商签字的人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