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GAP认证中的检查与审核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发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该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中,多处提到“审核”和“检查”,如:

  -在实施规则5.3.1中,“不论申请一级还是二级认证,所有适用的控制点(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控制点)都必须审核/检查,并应在检查表的备注栏中对所有不符合进行描述。”
-在实施规则5.3.2中,“在审核/检查中应收集对每个控制点的审核和检查证据。一级控制点的审核/检查证据应在检查表的备注栏中记录,以便追溯。”
  - 在实施规则5.3.3中,“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被标记为‘全部适用’的控制点,除非特别指出,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或)检查。只有经国家认监委特许的例外可免除该条款的审核/检查。”……
  在这些条款中,“审核”和“检查”总是同时出现,两者之间有没有区别,又能否相互替代呢?

“审核”和“检查”的区别

  从定义上看,根据ISO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审核是获取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而根据ISO/IEC 17020和ISO/IEC指南57,检查是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以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从表现形式上看,审核包括内部审核、外部通知审核和外部不通知审核;而检查包括内部检查、外部检查和不通知监督检查。

  从适用对象来看,审核只适用于管理体系,而检查则适用于特定的产品、服务或过程。

  从认证类别来看,审核仅适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即按选项2认证),而检查则适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选项1和选项2认证均涉及)。

  从实施依据看,审核依据的是规则附件4《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而检查则适用于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适用的控制点要求。

  从实施的人员上看,实施审核的审核员应符合ISO19011:2002《质量和/或管理体系审核指南》7“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要求,而实施检查的检查员应符合新规则附件2《检查人员要求》的要求。

  从实施频次来看,管理体系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内部审核,认证机构每年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外部通知审核,外部不通知审核则需在审核前48小时内提供审核计划。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检查,包括申请等级内的全部控制点;按抽样规则,认证机构每年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外部通知检查;而外部不通知检查只需在检查前48小时内提供检查计划。

  从抽样比率看,审核是按选项2认证,认证机构每年至少抽取10%(不少于1个)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进行不通知审核,审核仅覆盖质量管理体系;而检查则是按选项1认证,认证机构进行不通知监督抽查时,抽查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不低于10%(最少不少于1家),检查可仅对相关技术规范使用的一二级控制点;按选项2进行初次认证,外部检查抽样数不少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数量的平方根;外部不通知检查数量为初次认证抽样数量的50%。

  从结果处理来看,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不符合项完全得到纠正,纠正措施达到可接受水平,方可颁发认证证书;而检查符合相应级别(一级或二级)控制点百分比要求,方可颁发相应级别认证证书。

  由以上9个方面的比较可看到,在GAP认证中,“审核”和“检查”的内涵是有明显区别的,绝不可以等同替代。

“审核”和“检查”的联系

  在新规则中,两个术语又经常成对出现,缘于两者之间存在着诸多联系:

  一是申请选项1认证,只涉及到对适用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适用的控制点要求“检查”,申请选项2认证时既有“检查”还需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二是GAP体系的内部审核员可以同时是内部检查员,实施“审核”和“检查”的认证机构应符合GB/T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三是依据新规则附件5《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评价过程包括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的抽样“检查”。

  四是申请选项2认证时,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同时满足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适用的控制点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通过“检查”和“审核”,不符合点经过有效整改后,方可获得认证证书。

作者:黄路意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