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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订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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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我国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隐患,如微生物污染、小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屡禁不止、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等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建议尽快制订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标准。

  祝义才说,目前,我国有各类食品企业约45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占5.8%,规模以下、10人以上小企业占15.4%,而10人以下小作坊却占到78.8%。这些小企业、小作坊的加工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且流动性大,根本没有规范生产的意识,在有关部门每年查处的40多万起食品违法行为中,绝大多数是小企业、小作坊所为。

  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07年上半年,国家已向食品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的90%左右,但尚未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的30多万家小企业、小作坊,每天依旧在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构成了威胁。

  祝义才认为,从我国食品企业的生产现状来看,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就必须制订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或标准,从源头上消除小企业、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食品带来的隐患。

  为此,他建议在正起草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落实行政许可制度”的相关章节中,应补充以下条款:

  一、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执法部门进一步增强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二、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许可证除草案中所列的条件外还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要有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场地,要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环境;除了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外,还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所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食品生产的原料必须确保无公害,且来源合法透明;除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食品生产的专业人员外,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指定的资格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工业从业证书;无论食品企业规模大小,都必须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国家统一规范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肉食品加工企业还要公开承诺不使用病、死畜禽作原料、不掺水作假;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

  三、根据我国食品生产以中小企业、小作坊为主的现状,明确增加一些规范条件。首先是限制销售范围,限制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过乡镇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食品小企业除外);其次是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再次是小作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

作者:束临燕 余庆华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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