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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部署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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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广东汕尾市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并死亡的情况,广东检验检疫局2月2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加强口岸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及时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畜牧兽医部门互通禽流感疫情信息,确保口岸安全卫生。

  据广东省卫生厅2月25日通报,广东汕尾市发现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死亡病例。经调查,患者发病前有与病死禽接触史,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禽流感病毒(H5N1)核酸为阳性。广东省卫生厅专家组根据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诊断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已报请卫生部进行确认。
针对上述情况,广东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加强口岸体温检测及医学巡查,健全预警机制。一旦在口岸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出入境人员,经现场医学判定排除传染病嫌疑的,发给“就诊方便卡”或“健康建议”;经现场医学判定不能排除传染病嫌疑的,认真询问有无与家禽接触、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和医学影像学检查。一旦发现可疑患者,立即采集标本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检测。

  据了解,疑似病例发生的汕尾市没有供港澳活禽注册饲养场,该市所辖县内有一家注册出口蛋品加工企业,离病例所在地直线距离有40公里。为确保辖区供港澳活禽注册(备案)场安全,保证出口(含供港澳)活禽及禽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广东局对辖区注册活禽场实施了更加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消毒,强化免疫,确保注册饲养场安全。同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要求,对供港活禽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只有禽流感抗原检测阴性、免疫抗体达标和药残监测合格的禽类产品方可供港澳。目前,该局辖区供港澳活禽注册场一切正常。
作者:陈滟 周仲芳 王凝岚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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