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5日),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审定会上,由珠海市几个相关部门起草的《芦荟种植技术规程》通过了由省专家组成的审定委员会的审查。
为使广东省芦荟生产达到国家GAP要求,为全省今后大面积种植芦荟提供示范,珠海市的芦荟规范化种植基地承担了省重点科研项目“芦荟规范化(GAP)种植研究”。2003年,市质监局与市花卉科学技术推广站、市农科中心和市农业局开始起草芦荟种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于2004年9月完成了该标准的草稿,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标准昨天通过了专家组的审定,专家组还建议省质监局以推荐性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