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一经发出,立刻引起了多方关注,一时间舆论哗然。家长拍手叫好——政府部门应该净化市场,不要让孩子从噩梦中惊醒。但也有一些市场人士认为通知可操作性不强,给出的查禁标准过于模糊,具体尺度不好把握。更有网友发出质疑,难道《聊斋》、《哈利·波特》等也应该下架?为什么我们成年人也没有权利看恐怖片?
对此,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而《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长江七号》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年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当然不属“恐怖灵异类”。
虽然发出此通知初衷是好的,但笔者认为至少有两个问题是今后政府管理部门在做此类政策发布时应该注意的。其一,该通知没有具体细则,只给出了“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概念,要求各地自行鉴定审查。对于同一概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样势必会造成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的市场管理人员都会持不同的标准执法,同一个音像制品在不同的地区肯定会受到不同的待遇,这显然使政策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如果政策发布部门能够根据统一、权威的鉴定标准,向各地提供一份黑名单,各地对照名单执行处罚,会更易于执行,也更加公正。其二,有些恐怖灵异色彩较重的影片如《心中有鬼》、《木乃伊归来》等,在有些地区已被卖主下架,可是这些影片都是在电影市场准许公映的正规影片,音像市场与电影市场都是我国的文化市场,为什么会有双重标准呢?这显然说不过去。对于这些影片的音像版权购买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电影一路绿灯没问题,花钱买了音像版权却被清理下架,找谁说理去?
电影分级制呼之未出,现在人们又开始呼唤出版物分级制度。有了分级制,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能得到全面保护,而政策发布方面也不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