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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信息传递制度提高执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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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 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发现隐藏的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摩擦。
  ■ 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形成对违法行为全面、彻底打击的态势。

  加强质监部门内部执法信息传递制度建设十分重要。

  首先,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发现隐藏的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无论违法生产者隐藏在哪里,无论其手段多么狡猾,通过销售环节、使用环节都能被发现。所以建立一个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把在销售环节、使用环节发现的本区域的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生产者所在地的质监部门,使违法企业得到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摩擦。把本区域内发现的违法行为通报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发出指令,指导各职能部门协调行动,从而有效降低质监部门的执法成本,并减少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摩擦。

  第三,建立执法信息传递制度有利于形成对违法行为全面、彻底打击的态势。加强系统内纵向执法信息传递制度的建设,以及不断完善各部门间横向执法信息传递制度,形成不同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的习惯和默契,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这样才能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从根本上遏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建立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信息传递机制,需要从下列两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确定执法信息传递的范围。由上级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将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确定需要进行本系统内横向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传递范围,并对传递范围进行规范。

  二是要制定执法信息传递制度。质监部门要实现全系统综合、协调的执法环境,就要多管齐下,握指成拳,综合运用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执法。制定严格的执法信息传递的具体传递方式、内容,信息传递、处理后信息反馈等具体措施,使质监执法形成执法监督的合力,优化、协调、整合部门的执法资源。同时,还要建立质监管理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执法良性互补、互动的工作机制,实行联动的工作方式,解决质监执法的良性互动的机制问题。形成以检验技术做支撑、全系统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总之,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的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使重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樊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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