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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须有两名以上专职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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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检验人员的素质和检验水平,山东省临沂市质量技监所举办第一期食品检验工培训班,自3月1日起所有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有两名以上的专职食品检验人员。

  据了解,专职食品检验人员须持有“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并加贴激光防伪标志,加注具体产品名称的“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按照不合格处理。
作者:肖红燕 李嘉庆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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