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重庆推行“分户检验”质量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记者从重庆市建委了解到,重庆市编制的《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将从本月起强制推行,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分户检验”的质量标准。凡是未经分户检验的住宅将不能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重庆市主城9区和江津、合川、永川、黔江、万州、涪陵6个区域中心城市强制执行住宅分户检验制度,主要内容有: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等。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适应住宅“分户检验”的要求,重庆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相关《标准》。如《标准》规定,厨卫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材料铺设后,须做蓄水检验,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工程竣工交验前,应再做一次蓄水检验,并做好记录;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不得低于0.9米,一旦低于0.9米,应有专门的防护设施。针对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通病,《标准》规定现浇结构中必须一次预埋钢套管、预留孔洞、线盒,并作出明确标识,避免装修时人为破坏。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用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等。

作者:徐旭忠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