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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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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要

  ■开展执法监督的目的是规范和保证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是法制工作部门的重要责任,法制部门要通过对执法案件的检查和具体执法行为的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只有加强监督,才能尽可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同时也是对执法人员的保护。

  开展执法监督的目的是规范和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是法制工作部门的重要责任,法制部门要通过对执法案件的检查和具体执法行为的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只有加强监督,才能尽可能地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同时也是对执法人员的保护。

  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开展执法监督。法制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是自家人监督自家人,很多同志碍于情面和同志之间的关系,不愿或不敢主动提出开展执法监督,而是被动执行领导的要求。有些法制部门即使开展了执法监督,往往也是蜻蜓点水,大都走过场、走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地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正确处理好执法监督与支持行政执法的关系。执法是为了确保法律实现的有效手段,监督是为了确保法律公正的有力措施,执法与监督是辨证的统一。开展执法监督不是阻碍行政执法工作,而是通过执法监督找出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的和不恰当的做法,保证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法制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督察,就是支持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保护,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正确处理好执法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执法监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为行政执法做好服务做为执法监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改变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对立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创造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提高执法监督的有效性。

  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监督工作。失去了监督或者监督不到位,随意执法、滥用执法权等行为将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法制部门要把强化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把法制监督渗透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到执法权力的触角伸到哪里,执法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加强行政执法的事前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监督,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与否,往往直接影响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各级质监部门要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必须经过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经审查与现行法律规范相抵触或者对法制机构提出的问题,未进行修正的,一律不得出台。

  加强行政执法的过程监督。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行政执法的调查和审理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为提高案件审理的实效性,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二是要积极探索执法工作的新模式。如:推行“闭环式执法”模式,把监督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整改,作为整个执法活动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办案质量。通过完善基层质监部门的法制机构以及对法制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积极探索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执法办案监督网络。实行层层检查,层层考评,通过监督网络体系,保证基层办案的工作质量。

  加强行政执法的事后监督。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错的重要手段,在事后监督中具有重要的位置。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始终把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放在首位,坚持有错必究,决不搞官官相护,同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对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的复议案件,要进行认真分析。对于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发现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主动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在复议终止后,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行办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通过案卷检查,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同时,评出最佳执法案卷,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为此,各级质监部门应制定《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方案》、办案质量评分标准、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检查记录、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不合格报告等文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的措施要求。

  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应当成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做到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从政府工作部门、公检法部门、社团、基层政府、企业中聘请法制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他们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认真评定。

  开展走访的活动。定期走访纪检监察部门、走访企业、走访行风监督员、走访行政相对人,向被处罚过的行政相对人及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重点对执法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案,以及在执法办案和服务企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或收款不开票等问题进行调查,发现问题或线索及时处理。

  (作者单位:湖北省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李作成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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