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08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形式
本次考试包括英语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考察。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
二、英语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2月26日下午2:00-4:00
地点: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赛福特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电话总机:59068899)。
考生应于当天下午1:40之前到达考场,2:30之后未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英语口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进行,地点同上。
面试当天,考生应于上午8:30前到达考场,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面试考生均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天请空腹前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时间:2008年2月28日上午8:30。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完毕后请自动离开考试现场。
2、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报名登记表,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人事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要求及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2008年2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参加考试,并将报名推荐表或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发送至我委人事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人事处邮箱:zhangm@sac.gov.cn;确认电话:82261650、82260667。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在标准委网站和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doc
附件:考场交通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