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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食品监管突出农村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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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镇、小卖部、小摊点的三无产品将被严查

  ◇重点食品为酒类、糖果、炒货、液态奶、熟肉制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等

  ◇重点区域为晋州饮料,藁城肉制品,遵化罐头,玉田饮料,邯郸辣椒制品、小米、香油,平乡酱腌菜等

  本报讯(通讯员张玲记者姜艳)春节临近,全省质监系统近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重点食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食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获证产品、企业不出问题,特别加大对农村食品的抽查力度和频次,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加大对农村重灾区的食品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集镇、小卖部、小摊点和走村串户销售食品的监督,重点检查是否三无产品、是否无证产品。二是加强对价格相对低廉食品的监督,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三是受理广大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的举报投诉,确保做到事事有着落。

  此次执法人员将重点加大对酒类、糖果、炒货、液态奶、熟肉制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等节日食品的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允许“回锅再用”。对劣制原料奶生产液体奶、使用丙三醇勾兑葡萄酒、花生油掺杂搀假、芝麻油添加香油精、“地沟油、回收油”加工食用油等进行重点检查。

  加强对晋州饮料,藁城肉制品,遵化罐头,玉田饮料,邯郸辣椒制品、小米、香油,平乡酱腌菜等61个食品生产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的监管,及早部署防范,严打违法活动。

  严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查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的行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行全面检查,纠正不规范标注,防止“早产”、过期食品及不按规定标注食品出厂销售。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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