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日本“水饺中毒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平首先代表李长江局长表达了对日本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切,希望他们早日康复。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王大宁发布了初步调查结果。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接日方关于日本消费者食用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发生食物中毒的通报后,迅速组织调查组赴河北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对相应的产品进行检测。经初步调查和检测,所涉及产品两批分别为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猪肉白菜馅水饺,出口前已对生姜、大白菜等原料进行甲胺磷等农残检测,均合格。1月31日早晨,对留样水饺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检测结果为甲胺磷未检出。企业生产加工记录齐全。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为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和对此事件的高度负责,已要求企业对在日本的产品和正在途中的产品立即召回,并请河北省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近日还将派有关专家赴日本同日方共同合作查清问题进行协商。
据悉,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只供日本出口,在中国国内和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无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