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如今世界经济在迅猛发展,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之一。早在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有103位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的环境发展大会,此次会议被称为“20世纪地球盛会”,会上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家都明白,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我们将为子孙留下什么???不可想象!因此节约资源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已成为人们的追求,各国陆续制定节能法规、措施,其中能效信息标识体系已在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等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实施。
能耗的三大主要来源是建筑能耗、工业能耗、交通能耗,在我国目前每年竣工建筑面积约为20亿m2,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30%左右,其中门窗能耗又占建筑能耗的30%~40%,因此建筑节能是贯彻我国节能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相继出台重要措施,如从2002年开始研究建立我国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2005年7月1日实施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等。
2006年12月29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标志着我国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的建立。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简称标识)制度是指通过统一的检测或模拟手段检验出门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空气渗透率、可见光透射比等节能性能指标,并按统一规格将包含有这些指标的标签粘贴到产品上的一种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促进生产者优化设计、提高生产能力,为社会提供节能产品,从源头节约资源能源,同时使消费者认识、关注节能,引领需求。
建科[2006]319号文规定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接受建设部的监督;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标识试点工作的监督;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负责承担标识试点中技术性的评审、指导、咨询等工作;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负责企业生产条件现场调查、产品抽样和样品节能性能指标的检测与模拟计算。建设部已完成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的评价、指定工作。指定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名单可以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查询。
目前,企业自愿申请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但在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该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草案中已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由此可见,能耗标识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我国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包含的项目、依据标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包括两大项内容:
(1)依据《建筑门窗生产企业节能性能标识产品生产现场评定细则》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加工精度和确保产品质量的能力。
(2)对企业申请产品分系列对标准规格门窗进行抽样、对其节能性能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