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是嘉善地方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2007年,嘉善地区共出口木制品22121批、金额达4.16亿美元,木制品的检验检疫业务量已超过嘉兴检验检疫局嘉善办事处总体业务量的六成。所以进一步加强木制品的检验监管,建立保证木制品质量的长效机制是嘉善办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健全木制品预警通报制度和应急机制。为了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嘉善办未雨绸缪,制定了木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计划,以进一步摸清情况,谨防“问题家具”的出口。通过有效的预警通报和应急机制,促进了嘉善木制品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木制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嘉善办事处及时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就有关内容向企业作了大力宣传,使其明白企业自身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针对木制品企业,嘉善办还制定了《嘉善办关于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控制细则》。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依据、人造板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控制、木家具和沙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控制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如对人造板胶水的供应商建立档案,一旦发生质量等问题,可以追根溯源。对使用不同胶水生产的胶合板进行甲醛释放量的比对测试,从源头来找原因、抓质量;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增强抽样的针对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对木家具中使用的人造板进行供应商的登记备案;加强出口货物的核查和生产批号的管理,使得万一国外有索赔或质量通报,就能进行责任追究。嘉善办从细处入手,通过点点滴滴的工作,把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的理念应用于实践。
全面提升出口木制品的技术执法和把关服务能力。近年来,嘉善木制品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有关企业对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不尽如人意。2007年上半年抽查的55批木制品,其中甲醛释放量超标的有13批,不合格率高达23.6%。嘉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此类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管,经过精心筹备,周密部署,于2007年9月在嘉善办事处设立了木制品检测室。木制品检测室的设立,大大方便了企业送样检测,缩短了产品检测周期,还增强了办事处对木制品质量的控制力。2007年 9~11月,办事处向检测室送检了164批木制品,不合格率仅为9.8%,不合格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幅提高。事实证明,嘉善木制品检测室的设立提高了办事处把关的有效性,增强了对于出口木制品的技术执法能力,有效阻止了有毒有害的木制品迈出国门,提高了嘉善地区木制品的质量,同时增强了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有助于嘉善木制品企业跨越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
嘉兴局嘉善办事处立足长远,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建立健全了木制品预警通报、应急机制、质量追溯、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形成“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并以木制品检测室为基础,多途径建立了保证木制品质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