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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等待地理标志产品最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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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普洱茶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过程中又前进了一步。申报资料修改完毕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后,国家质检总局将发布公告,届时,普洱茶将正式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中的新成员。

  审查会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代表做了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陈述报告,来自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小组和产地的代表回答了专家的质询。

  与会专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普洱茶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专家组认为,普洱茶产品是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地域特色,产品值得保护;保护对象应包括普洱茶(生茶)、普洱茶(熟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保护品种为适合制作普洱茶的云南大叶种的品种;专家还对普洱茶的生产过程中的鲜叶采摘、日光干燥、晒青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专家还建议应明确普洱茶(生茶)的最低贮存时间、贮存要求和贮存地点;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申报方还将建立相应的检测机构、制度和方法,并修改质量技术要求。

  普洱茶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和发布公告后,云南省有关部门还将制修订有关普洱茶种植、加工、产品质量规范、标识规定等配套技术规程,形成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备案。
作者:杨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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