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近年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截至目前,青岛市共在境外设立341个项目,其中,品牌企业在境外设立158个项目,占全市获准境外投资项目总数的46%,并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其他企业走出去,实现了走出去企业由数量到质量的转变,由生产型品牌企业走出去到服务贸易型品牌走出去的提升。
以有形之手牵引品牌国际化
青岛市是全国著名的品牌之城,目前,青岛市已拥有2个世界名牌产品,15件中国驰名商标,44个中国名牌产品,79个山东名牌,311个青岛名牌,共有各类名牌415个。近年来,青岛市把推动自主品牌为标志的品牌企业走出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始终以有形之手牵引品牌经济不断升级,牵引品牌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速。
在发展战略上,通过分类指导,实施目标管理。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品牌,在短时间内形成自主世界品牌;推动一批品牌企业发展境外品牌连锁、专卖店、专业店、专柜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促使品牌产品直接进入终端目标市场;帮助一批品牌企业设立境外技术研发平台,提高品牌产品的持续竞争力;支持一批品牌企业走出去设立境外宣传窗口和生产加工基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促进一批服务品牌企业尽快走出去,开创服务贸易新机遇。
强力宣传,送政策上门。青岛市运用媒体力量集中解读鼓励品牌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新政策,并开展送政策上门咨询服务、树十个典型、讲百场政策等系列活动。青岛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外汇、金融、保险等部门组成政策宣讲组,到下属12个市区宣讲走出去的意义和政策,到有关企业进行政策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市区每年也分别举行政策说明会、辅导报告和业务培训,形成了市、市区、乡镇三级政策宣传网络。通过专题宣介活动,每年近40项境外投资项目意向进入境外投资项目库储备,其中50%的意向当年即可变为走出去的投资行动。
运用走出去品牌企业海外扎营的优势,为全市企业走出去服务。在品牌企业已设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选择了海尔美国、海信南非等10家具有一定基础,且境外运行良好的企业,作为首批境外投资促进信息联系点。这些信息联络点在帮助企业解决境外考察、工厂选址、法律信息咨询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机制
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吴衡说,青岛市把建立健全政策激励引导机制,作为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的保障性措施来抓。他们设立了走出去专项发展资金,并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将政策支持范围从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企业,国家、省重点出口品牌企业,国家、省、市名牌企业,扩展到青岛市年度名牌培育计划中的企业,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
让品牌企业走出去优先享受资金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在举办和参加境外展览会、开展认证、开拓新兴市场以及组织品牌专营培训等方面,优先使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对企业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市场投放广告、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优先使用品牌资金。对已走出去又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口企业,积极争取和协调检验检疫部门优先予以免检,海关优先提供通关,并协调出口信用保险营业机构,在费率等承保条件上给予优惠,提供各项增值服务。对境外设立品牌连锁、专卖店、专业店和专柜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和直接补贴。境外加工贸易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也优先用于走出去的品牌企业。
青岛市还把搭建服务平台作为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环节。首先,建立健全品牌企业境外投资信息库。在青岛国际经济信息网外经之窗和青岛经贸网品牌经济网页上,搭建政府与企业、促进机构与企业相互沟通的信息平台,不定期发布品牌企业境外投资信息。同时,积极争取我驻外使(领)馆的支持。协调其对驻在国产业市场和投资市场情况提供信息支持,对企业开拓驻在国市场给予指导和帮助。此外,建立相关部门推动品牌企业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在品牌培育发展及走出去的各个环节上,实行责任分工。
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青岛品牌企业积极投入海外发展实践,走出了一条培育品牌——品牌企业海外发展——影响带动其他企业走出去——以品牌优势赢得海外发展壮大的良性发展路子。
这些激励政策推动企业积极走出去并不断发展壮大。例如,海尔就实现了从民族品牌走向世界品牌。自2002年以来,海尔品牌价值连续5年蝉联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榜首。海尔凭借其品牌优势,国际化步伐越迈越大,已在全球设立8个研发中心、30个制造基地、22个贸易公司、5万多个营销网点,市场遍布五大洲,走出去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十分明显。目前,海尔-鲁巴经济区已吸引10多家配套企业入驻集群发展。
企业走出去亟待解决四大难题
虽然青岛在企业走出去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走出去过程仍受一些因素制约。青岛一些企业负责人说,品牌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主要遇到四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审批手续烦琐、时间较长。目前,对外投资项目审批,需提交外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两套材料,还需驻外使领馆同意,数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还需要报国家发改委备案,且国家发改委、驻外使领馆和外管局的核准都属前置审批,审批周期较长。他们建议,应进一步探讨简化审批程序的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放宽对外投资融资政策。国家为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提高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和政策,发挥了很好作用,但对外投资的融资难问题尚未解决。建议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企业申请海外投资贷款方面提供简便易行的政策支持,允许通过境内抵押进行境外贷款,为海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帮助企业控制海外项目考察和筹建阶段的风险。企业走出去风险较大,包括政治风险(投资对象国政权更迭、与我外交关系和贸易关系的变化、恐怖主义活动、冲突或战争等),也包括经济风险(汇率风险和融资风险、合作对象企业的信用风险、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等)、法律风险(投资对象国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财税制度的变化等)和自然风险。所以,在走出去之前一定要进行细致的考察论证和充分的调研,十分需要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帮助和支持。建议驻外使领馆对中国企业在当地的投资给予更多支持和引导,帮助企业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接触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提高企业投资的成功率。
四是提升中国制造的原产国效应。中国制造产品有时在国际市场上,与低质、低价相关联。原产国负面效应已成为国内知名品牌海外营销的障碍,影响企业走出去开拓高端市场。建议国家建立主流媒体走出去企业品牌宣介、推广平台,加大海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