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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可不要被广告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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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2007 年第 9 号消费警示

 近日,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广告宣传涉嫌违法,省消费者协会立即会同省工商局广告处对该药在今年 10 月 11 日某报纸上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和认定。经认定,该药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一)(二)(四)项的规定,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能的断言或保证;含有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医药科普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省工商局遂做出了立即停止播发该药品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经查,舒筋健腰丸宣传广告先后被河北、上海、湖北、浙江等省市药品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因违法广告被查处。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一、购买使用药品要经医生诊断并根据病情选择适宜的药品。

 不能盲目用药,用药不能听广告的“忽悠”,不能单凭药名买药,有些人买药只看药名,认为只要药物的名称与得病的名称相同,就一定能治好病。事实上,单凭药名用药,不一定对症,有时还会出现问题。

  二、买药时一定要看说明书。

 买药时首先应了解所买药品的作用与用途、适应症、使用注意事项、它的不良反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有关内容,以免出现问题。

 三、不要盲目追求新药、贵药、洋药。

 因为上述药品并不一定适合你用,而新药又没有经过历史的考验,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明。

 四、买用药要注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尤其是放置时间较长的药品,看看是否过期,若过期不能再使用。

 五、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患者的年龄。

 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对药物的反应有特殊性,因此,在为老年人和儿童购买药物时应格外注意药物的毒副作用,在使用时也要考虑药物剂量,儿童用药不能与成年病人同等对待。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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