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确保上市的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农产品安全放心食用,今年4月起,陕西省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9月起,在所有县(市、区)也将实行这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
陕西省要求,无论来自何处的农产品,只要进入陕西省的市场,不仅需具备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还要随时接受市场或有关部门的抽检。今后,外地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区的相应品种将受到6个月禁止进入陕西市场销售的惩罚。
据陕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陕西将力争到2008年底,使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后逐年稳步提高,最终实现陕西上市的农产品全部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