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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食用油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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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布置当前工作的电视会议上获悉,山东要在落实粮食和猪肉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食用油储备,确保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据悉,在落实粮食和猪肉储备的基础上,山东省政府确定,进一步落实食用油储备。全省先期建立3万吨地方食用油储备,省级5000吨,其余2.5万吨分解到各市。各市要根据这一要求,落实配套措施,加强地方储备,保障市场需求。

  针对近期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山东要求抓好市场监测,积极落实冬季雨雪天气下的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保障预案,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严格市场波动报告制度,提高预警和应对能力。

  同时,山东要求统筹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加强对粮食、猪肉和食用油储备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管理,认真核实粮食、食用油、猪肉等重要商品的产、销、存、运情况,将市区猪肉日均需求量分配到有关屠宰企业,确保紧急情况调得动、用得上。
作者:据新华社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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