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辖区55家木制品类及家具生产企业进行的摸底排查工作中,因没有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原辅材料无验收制、抽测的产品及现用原辅料质量不符合输入国(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等原因,21家企业被暂停出口报检,责令限期整改,另有11家木制品企业被取消出口报检资格。
闻听此消息,心中亦喜亦忧。喜的是这32家企业是在威海市相关部门主动摸底排查的过程中被查处,在自家门内被查处,显然要比走出国门后才受到查处好得多,因为后者的严重后果人所共知,这种严格自查无疑保护了众多管理严格、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不被“殃及池鱼”。忧的是,在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屡屡设限、动辄采取惩罚性措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下,仍有企业为一时之利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规则于不顾,无视产品质量和行业形象。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同国家对同一种产品有着不同的质量标准,企业的产品要顺利走出国门,就必须广泛收集不断变化的进口国市场的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使之符合进口国市场的相关要求,这样才能确保产品拿到“国际通行证”,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要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管固然重要,但其中的关键还在于源头自控。出口企业必须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重视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才能确保产品符合相应技术标准,才能具有抗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