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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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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2007年取得了良好成绩:困扰中国多年的知识产权立法、行政、司法联动执法难问题得到解决;中国政府软件正版化率达到100%;加入了新的国际版权公约,但对于一直冀望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做出更大让步或努力的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这些还远远不够。

  最新的统计资料显示,横亘在中美双方上空的知识产权阴云仍然以网络和数字作品侵权盗版为主,兼顾对中方执法力度的指责,而这些,譬如西方批判的中国在知识产权侵权执法问题上的处罚标准和处罚力度不够,也恰恰是中方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其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地方。正是这种基于国家利益,对同一事件作出不同解读的国际政经情势,一次次教育并警示中国,没有普世的知识产权国别价值,有的只是个体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走了不少弯路,在面对西方某些知识产权论的灌输和诱导时,也曾经天真过,譬如以签订贸易共同协议解决知识产权问题。不过庆幸的是,中国这些年终于渐渐明白,只要国家间有不同的经贸利益,而我们自身又缺失有章法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无论我们怎么做,知识产权问题都会存在,而且最终都会演变成为贸易争端的焦点。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知识产权问题就是最好的谈判筹码。

  利益不同决定立场不同,知识产权保护不会相信眼泪、解释等任何可以主观感知的东西。2007年,虽然中国已经作出并实施重大保护举措,但美国却仍然针对中国提起两项WTO贸易诉讼,此后双方磋商无果并将诉讼带至2008年。而这,也是中国执着地决定今年将加紧研究制定以便尽快推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原因。

  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就不会有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贸易上的自主。基于自身利益的有意识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完善,而不是迫于西方压力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不由自主,才是中国真正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也才是中国即将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灵魂。2008年之所以会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元年,可以说是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台分不开的。换言之,没有国家自主的知识产权战略,就不会有真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元年。

  当然,将2008年称之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元年,还有另外一层原因,即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筹备和召开,与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制度建设及相关执法,比如奥运标识的全球保护,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而这不啻是中国演练这些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果和执法成果,并向外界展示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新形象的良好契机,有助于中国借此顺势推出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从而实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跨越式和创新式发展。

  2008年,还是中国结束WTO版权保护过渡期,全面接受所有WTO成员国按照世贸规则进行监督的第一年,中国以版权保护为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不得不接受来自更多国家的更多的审视目光;在知识产权的某些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不可避免,个别版权法律法规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所有上述这一切,都决定了2008年将成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元年。

作者:李季先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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