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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区道路挖掘作业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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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道路挖掘恢复后,两年内不得出现下沉、破损现象。记者1月9日从潍坊市政部门了解到,为让市民走上放心路,日前,潍坊市政部门专门出台市区道路挖掘作业标准,对相关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按照潍坊市政部门规定要求,道路挖掘恢复要编制好施工计划,严格按批准的时限进行集中施工,为防扰民一般情况下要选择夜间施工,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可白天施工;道路挖掘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作业公示牌、围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在夜间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警示灯;道路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机械车辆驾驶员要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作业,时刻注意作业范围内的行人和车辆;道路挖掘后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土、冻土及有机物质,回填必须分层填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0厘米,回填的压实度要达到道路设计要求;采用石灰土、砂、砂砾、低标号混凝土材料回填时,应达到相应的有关标准或设计要求;在管道上方500毫米内回填时,不得回填大于100毫米的石块、砖块等杂物;路面恢复后质量要确保达到原有道路的质量标准,确保两年内恢复路面不出现下沉、破损现象;施工完毕立即清理现场,作业现场周围路段地面要保持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无施工渣土。
作者:高振庆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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