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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标准别成了涨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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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其起草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即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早餐标准。其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个体的煎饼摊、馄饨摊将被取缔。(1月9日《北京晨报》)

  现代社会,因为“忙”,很多城镇居民的早餐早已由“家里做”改为“外面买”了。事实上,也确有相当一些早餐摊点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如果从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出发,中国烹饪协会出台一个“早餐标准”,作出诸如“制作煎炸食品应该避免高温或者长时间加热”、“保质期内待售商品要做保鲜处理”等规定,这倒是好事一桩。

  不过,报道里说,“早餐标准”要求,早餐亭、早餐车必须要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另外,经营者还应在指定位置悬挂经营统一标识,对于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应明示,服务人员应统一工装、工帽、佩戴工卡。如此等等,对早餐摊主来说,不仅需新增硬件设施,还得给早餐经营供应单位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两项加起来将是一大笔开支。

  本来,当下,全球粮食供应紧张,国内农产品价格大涨。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早餐标准”要求每个早餐摊点再新增“一大笔开支”,这种所谓的“连锁企业”必将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早餐价格大涨之后,相当一些消费者的早餐将由“外面买”退回到“家里做”,早餐摊主们惨淡经营,网点有减无增;又将给另外一些“外面买”的早餐消费者带来“不方便”。如果再像报道里说的,“不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的私人早餐点可能会逐步取缔”,那就更糟糕了。

  好在,这个“早餐标准”只是个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我们当然欢迎既讲卫生安全又标准化产销且价格低廉的早餐市场;但如果是打着“行业标准”的幌子人为地加大早餐成本,搞变相的“大涨价”,消费者是不会买帐的。

作者:张传发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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