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国际标准组织是“做”出来的
通过研究现有的国际标准组织就发现:许多国际标准组织开始不过就是几个企业和部门参与,坚持运作逐步塑造了其全球影响力。以互联网领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的发展历程为:
1986年1月第一届IETF会议于在圣地亚哥的Linkabit举行,与会者才21人。
第四届会议于1986年10月在Menlo公园的SRI举行,首次有非政府制造商参与。
第七届会议于1987年7月在弗吉尼亚McLean的MITRE举行,首次有逾百人参会。
第十四届IETF会议于1989年7月在斯坦福大学举行。IAB(互联网结构理事会)最终协调整合同类组织,形成IETF和IRTF两个组织。
IETF于1993年7月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举行会议。这是第一次在欧洲举行的IETF会议,与会的美国人和非美国人各占一半。
通过IETF为例我们可以总结标准组织的国际影响力建立过程:
(1)一个领域基础性的创新,该基础性创新转变为产业的成功;
(2)产业用户、产业联盟厂家、相关研究机构转变为标准组织成员;
(3)通过向全球输出事实标准的形式扩展标准的影响力;
(4)伴随制订的标准成为事实上的国际标准,标准组织也就成为事实上的国际标准组织。且可以通过直接间接承担国际标准组织设立秘书处(如IEEE承担ISO/IEC JTC 1的秘书处)或者让国际标准组织认可该标准组织,从而进一步加强在该领域的独一无二的势力(国际标准组织需要通过它们才能行使自己的意志,如同ISO/IEC JTC 1与IEEE的关系)。
2.2 中国有能力建立中国主导的国际标准组织
中国政府初步成功在军事、政治、经济领域建立了中国主导的或者中国作为重要参与者之一的上海合作组织、东盟+3论坛、中非论坛等国际组织。中国完全可以按照类似思路在产业和技术创新领域创建中国主导的国际标准组织。
只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素,中国完全可能建立中国主导的国际标准组织:
(1)政府的政策指导和政府背后的支持。现有国际规则下,企业前台运作政府后台支持的模式要比直接由政府出面更加灵活和更加让欧美力量“无话可说”(这也是欧美的运作方式)。
(2)以企业为主体且有多企业参与,这些企业研究的成果是真正全球领先甚至是全球独创的领域,是在现有体系之外根本性的创新。
(3)标准组织的政策和运作方式更加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标准组织的章程、程序、知识产权政策和产业力量政策等更开放和更公平,组织和制度效率比现存标准组织更高。
(4)联合一些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标准组织建立和标准设定。基于普通消费者为的服务和产品,其技术标准如果能够在中国、印度、印尼三个大国中成为事实标准,就是事实上的全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