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后,使我们面临更多地机遇和挑战。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努力增加我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已成为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加快改革开放进程的必要条件。加入“世贸”,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审视我国食品和其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系统的同时,重视和了解世界各国农产品质量标准控制和检验系统的建立情况和基本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针对新形势制定了新的食品控制法律、法规或修改完善现有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已将实施食品质量控制法列为实现国家稳定的社会和经济计划目标的先决条件。
一些食品出口国建立食品控制和检验系统已有多年,尤其是西方国家,有的已有100多年,多数国家都有40-50年历史。现在,绝大多数出口国把他们的精力已转向保证出口食品达到进口国的法定要求和出口国提供的必要证书。食品进口国也要求出口国应负更多的责任,要求出口食品符合标准和进口国的法定要求。越来越多的食品出口国或新建立或完善了已有的出口食品质量控制和检验系统(EQCIS)。
各国建立食品出口控制和检验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1)为了达到食品进口国的要求。(2)与其他出口国类似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并获取利润。(3)树立可靠的优质产品提供国的信誉。(4)保护本国食品业,使其产品不至被进口国扣压或拒收。(5)防止不诚实出口商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西方建立EQCIS系统的历史证明,绝大多数EQCIS系统都是从对单一产品或单一系列产品的质量控制发展起来的。澳大利亚的EQCIS系统,即澳大利亚检疫检验部,是在1906年澳大利亚出口检验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最初的任务是负责检验新鲜水果和蔬菜。之后,在控制和检验的实践中积累了经验,其他的产品和各类的产品才被纳入控制机制。如果是一类产品,先检验其中的一种产品,在取得适当经验后再对该类的其他产品进行检验,谷类就是这种情况;小麦首先成为麦类被检验的对象,在对小麦出口进行有效控制和检验的行政与技术程序建立后,其他燕麦和大麦也被列入出口控制范围;鱼类出口的控制和检验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发展而来的。建立了EQCIS系统的国家,在初创阶段建立一种产品或一类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检验组织是明智的,如鲜肉、新鲜水果和蔬菜,或罐装果蔬等。一般来说建立EQCIS系统应从小规模开始,采取谨慎发展的态度。例如:土耳其的无花果干、鲜果、蔬菜和榛子;印度的香料、腰果和海产;新西兰的肉类、奶制品和新鲜水果、以维果;泰国的稻米、罐装菠萝及其它水果蔬菜;美国的肉类、加工的和新鲜的食品、谷物、海产等,这些国家把本国具有竞争力、质量较高、能赚取大量外汇的产品率先建立EQCIS系统。
国际上的各种标准、规范为各国建立和完善EQCIS系统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国家标准和出口标准:许多有EQCIS系统的国家,同时另有一个检验内销和进口食品的系统,其标准与出口标准不一样,通常出口质量标准要比国家标准高。因出口的产品要在国外市场上进行竞争和赚取外汇,而内销食品标准则强调食品安全和有益健康。
二、地区标准:有一些地区性国家组织也制定了食品标准供其成员国使用,这些组织有欧洲共同体(EC)、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委员会和中美州工业技术研究所,这些组织为其成员国特别重要的某些食品制定了标准。
三、国际标准:在国际水平上,FAO和WHO食品规范委员会是为一种或一类食品制定国际卫生标准和规范的最主要、最有影响的机构,该组织制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如《食品卫生基本原则》和《食品国际贸易的道德标准》广泛用于食品安全和食品国际贸易中。许多情况下,规范标准可照搬到产品规范上去,或只要稍做改变就能满足进口国的要求。规范标准和法规的建立,大大简化了世界各国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