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安徽省开始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政策规定。
安徽省质监部门制定了《安徽省小作坊监管工作基本要求》、《常用食品添加剂备案指南》以及有关食品召回、风险监控的制度;工商部门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省为单位全面推行“购买假药先行退付购药款”制度。安徽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帮、扶、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帮助和扶持省内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走向规范。
在2007年12月27日举行的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会上,安徽省副省长文海英介绍说,经过专项整治行动,安徽已实现了17个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等12项国家要求100%完成的目标,并全部完成国务院要求“杜绝、取缔、全面完成”的各项专项整治目标。
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带队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组2007年12月27日结束了在安徽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安徽省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安徽省将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加大对质量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切实保障民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