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昌吉州邀请专家对昌吉州水利局水产站主持完成的《无公害鲤鱼标准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看现场、查阅相关材料,听取课题组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后,一致认为:项目通过三年(2005-2007)的实施,到2005年底完成了《无公害鲤鱼标准体系》的修定、编印工作,自行编制的《无公害食品鲤鱼标准体系总则》、《无公害食品鲤鱼养殖技术要求》、《无公害食品鲤鱼繁育技术要求》、《无公害食品鲤鱼活鱼运输、储存要求》四项地市标准被直接提升为自治区(省)级地方标准(2005年10月20日备案、2006年1月1日实施);通过推广应用到2007年11月底,使3.7万亩养殖水域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8500吨水产品通过农业部检测中心无公害产品全套项目检测,实现年产值6300万元,年新增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结合昌吉州渔业生产的实际,抓住全社会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机遇将鲤鱼生产、繁育、流通与储存过程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形成了“从苗种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在行业标准建设、特别是在无公害鲤鱼运输储存方面有较大的创新,此标准直接提升为自治区(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自治区水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空白;实践证明本标准体系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适合在全疆范围内推广应用,对推动自治区渔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渔业的生态、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科技水平及应用价值大,成熟性好、质量高、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成果评审,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文字材料,制定更加详细易于操作的技术手册,在效益分析上应力求更加全面,以期更好为渔业生产服务,达到推广应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