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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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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召回不同于其他的产品召回。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对药品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国家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据了解,此次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始终贯穿了企业是药品第一安全人的思想,明确了生产企业是药品召回的主体,在法规制度上明确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作者:吴红月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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