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1日召开的山东省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通报协调会议上获悉,今后,环评不达标的企业将不能获得银行贷款。
为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山东将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通过信贷结构优化促进信贷合理增长。山东各银行业机构将优先向“鼓励类”投资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发放贷款;优先向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等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环评不达标企业发放贷款;优先向循环经济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发放贷款。
同时,银行将优先向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禁止开发区域和实施限批地区的劣质项目发放贷款;优先向大型、高效、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属于关停范围的小火电项目发放贷款;优先向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等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列入淘汰类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项目发放贷款。
据了解,2008年,山东银行业将重点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以及服务业等10个方面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