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为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2007年福建省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精神,将《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为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着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主抓《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组织保障到位。一是落实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精神,将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二是明确工作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抽调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相关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处室也都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不断充实力量,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准备工作充分。一是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条例》列入2008年干部理论教育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迅速适应《条例》新的要求,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把《条例》融入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三是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能,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抓紧做好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