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对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特产巴林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这一中国四大名石之一的产品有了安全可靠的“护身符”,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零的突破。
巴林石因产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而得名,保护地矿区总面积11.18平方公里。巴林石是中国四大名石之一,因晶莹剔透、色彩斑斓、温润柔和、质地细腻、适于雕刻和收藏,而倍受世人垂青和珍爱,被称为“草原魂宝”和“巴林名片”。2001年在上海APEC会议上,21枚由巴林石雕刻组成“太平洋在涌动”图案的印章被作为国礼赠送给参加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的21国首脑及政要。之后,巴林石身价与日俱增,堪称稀世珍品。
但是,近年来在市场上出现了假冒巴林石,严重地损害了巴林石的声誉,冲击了巴林石市场。
2006年,巴林石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蒙古巴林右旗质量技监局指导和帮助巴林石集团规范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巴林石地方标准,为巴林石成功申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做好了充分准备。同时多方争取资金,成立了巴林石检测中心,开展巴林石检测业务,为配合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