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晚报》的“新闻花絮”中看到:沈阳市自设立工程质量举报奖以来,每月接举报电话上百个;合肥市共有5家建筑企业因偷工减料等工程质量问题被群众举报,而被清除出场;淮南市已颁发工程质量举报奖20多万元。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举报奖设得好,发挥了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程质量的良好效应。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桥垮、楼塌、路沉等重大质量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那些“豆腐渣”工程可谓时有所闻,一些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把关再严,也难敌一些施工企业的“对策”。有的偷工减料,有的以次充好。质量监督人员在场时,他们规规矩矩,按质施工,可一旦质量监督人员前脚刚走,他们随后就开始放松了质量要求,有的将烂泥和水草混杂在水泥浆中,有的以沙石代替水泥等等,可想而知,出现这样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可是,施工企业能躲避工程质量人员的安全质量监督,却逃不过群众的眼睛。一些细心的群众往往能从中看出破绽,发现质量问题的隐患。据报道,重庆綦江彩虹桥倒塌前,群众就发现焊接质量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如果当时设有工程质量举报奖,发动群众举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想必,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的严重事故也许不会发生。
设立工程质量举报奖,可调动群众参与工程质量义务监督的积极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他们对工程质量不是内行,但工程质量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他们会一眼识破的,尤其是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豆腐渣”工程,他们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然,群众也不是为了获奖而举报,更重要的是通过工程质量举报奖,使举报者的价值得到认可,激发全员参与工程质量把关的热情。同时举报人可以从举报中得到实惠,受到褒奖,使举报人得到应有的价值回报,也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起一个固定的模式。群众的积极性一旦调动起来,数千万双眼睛紧盯工程质量,形成群防群治的广泛安全防范网络,那么工程质量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提升,安全隐患也难逃广大群众的“火眼金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样的工程质量举报奖,设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