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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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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卫生部门结合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以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管,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检查中做到“五查五问”,即:一查组织机构是否建立,问人员分工情况;二查人员与培训情况,问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的掌握水平;三查药品质量状况,问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等环节的规范程度;四查服务质量水平,征求现场顾客满意度;五查服务设施配备情况,问服务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检查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对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评为“优秀”,给予一定的奖励;80分以上为“合格”,给予提醒;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医保中心给予暂停使用医保网络信号的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药监局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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