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质量立市和品牌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山西省晋中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质量立市和品牌工作督察考核办法》。据了解,把此项工作纳入到该市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考核范围在山西省还是首次。
近年来,晋中市政府非常重视质量立市和品牌培育工作,先后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立市全面提高质量水平的意见》以及《质量立市目标责任书》等,并召开质量立市工作会议,重奖名牌企业,促进该市质量立市和品牌培育工作有效开展。
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主要对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质量立县(区、市)和品牌工作基本制度建立情况,行政领导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当地政府对质量立县(区、市)和品牌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品牌工作落实效果评价等进行考核。它的出台,将使晋中市各县(区、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对推进该市质量立市和品牌培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悉,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该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彦平为组长,市质量技监、财政、建设、农业、工商等14个部门组成的督察领导小组,考核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调查、走访企业、组织评定等形式进行,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此项工作目前已在该市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