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牵手东盟 提高质量 加强安全 保护利益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额迅速增长,但是每年因出口产品质量、国外标准和技术壁垒等进出境检验检疫问题,我国产品出口额的损失就约有500多亿美元,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贸进出口飞速发展,而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区域的各种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绿色壁垒,动物福利标准等一系列非关税壁垒层出不穷,对我国产品出口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造成很大的损失,宏观上制约了我国产品的出口。

  因此,我们要对进出口产品质量加强监管,通过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来跨越国外技术壁垒,同时严把进口产品质量关,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民健康,保护动物、植物和环境,维护国内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作为泛珠三角区域中的一员,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地区论坛”等合作机制,对促进贵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改变贵州“欠发达、欠开发”的面貌作用重大,意义深远。作为国家质检总局派驻贵州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贵州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以及进出口产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国家赋予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和使命。因此,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泛珠三角区域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的一员,加强与东盟各国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合作,努力提高贵州产品,特别是代表贵州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的质量,扩大对东盟各国的出口,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责任重大。

  一、明确对进出口产品质量加强监管的目的

  在人们对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意义重大。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产品加强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目的就是促使有关部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改进生产加工,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符合外销要求,扩大出口贸易,提高经济效益,多创外汇。从而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的原材料,加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使我国的产品依靠质量提高竞争力,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对进口产品加强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进口产品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维护我国广大消费者权益,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我国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如近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多次在从美国进口的大豆中发现植物疫情、安全卫生、品质不合格等质量安全问题,此前的几大世界顶级品牌的进口化妆品相继被检出含有违禁物质;又如今年2月份,在国家质检总局对来自意大利、法国、葡萄牙、希腊、日本、印度、泰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知名品牌的婴幼儿服装和内衣实施的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率高达77.3%……这些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一旦进入市场销售,第一受害者一定是广大的消费者,而出口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也将影响我国的声誉。因此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任重大。

  二、发挥作用,帮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质量好的出口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所以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在生产。一切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必须积极做好认证注册工作,如获得ISO9000、HACCP等体系认证,出口食品厂、库卫生注册登记等,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法定检验和出口产品鉴定工作,对实施检验的出口产品执行检验把关,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信用证等的规定加强检验,做到检验结果准确。

  在加强检验把关的同时,又要积极为对外贸易服务,在检验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协助生产部门研究原因,从技术上指导生产部门提高产品合格率。介绍同类产品生产厂的先进经验,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要指导和协助对外贸易经营部门签订好对外贸易合同中的检验检疫条款,广泛接受有关的技术咨询,充分发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技术优势,并加强信息工作,协助和推动有关部门有计划地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有步骤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款式,开发花色品种,改善包装装潢,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档次,适销对路,创优创名牌以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发展出口贸易。

  三、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的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检验检疫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岗位责任管理,努力提高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是一把手工程,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的领导。三是制订方案,加大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力度。针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进出口产品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四是健全岗位职责,加强岗位责任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权限、责任范围,加强岗位责任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健全完善各项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规章制度及各类进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高风险敏感产品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程序进行援外物资、政府间检验检疫协议涉及产品的产地检验检疫和装运前检验,加强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非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产品的监督抽查与检测。修改完善目标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质量责任目标的考核。确保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防止和减少检验检疫监管执法随意性,杜绝任何严重质量责任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学习与交流,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和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利制约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的监管,严格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维护质量监管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

  为确保进口到我国的产品的安全,切实保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我国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对进口产品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明确进口产品的安全要求。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二是建立进口产品分类管理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三是建立进口产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产品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四是严格追究进口产品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与东盟加强合作,共同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各国为寻求自身的发展出路,最终走到了一起,双方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也是中国与东盟开展经济合作的主要机制。因此,双方加强合作,共同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对保护各国消费者利益意义重大。首先,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地理上相邻,不但有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便利条件,而且企业间的相互贸易、投资等成功的可能性也大;加强双方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发展经贸合作的重要基础。其次,中国与东盟经济互补性较强,因而相互依赖的程度也比较高,这就要求双方在共同提高产品质量上加强合作,进一步扩大双方在资源上的互补、产业结构和技术上的互补、制造业及贸易领域上的互补等。

  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共同提高双方进出口产品质量,一是加快制定和修改技术标准,使双方都向国际标准靠拢。在制定技术标准时,首先要考虑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应使制定的标准给双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二是双方都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之间技术性检验检疫标准的制定。我国要在国际标准制定的舞台上充分发挥科技上的实力,这不仅体现我国作为贸易大国具有影响东盟各国乃至全世界作用的身份,更重要的是积极在国际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断体现我国的标准体系,使我国的产品更能达到新标准,生产企业更能适应新标准。三是加强认证合作,发挥认证认可的作用。双方努力扩大相互认证认可的范围,把认证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强化其在检验检疫合格评定中的作用;同时,指导双方企业进行相关必要的认证,加强我国认证体系的国际通用性。四是优势互补,在提高双方检验检疫设备及检测方法的科技水平上加强合作。五是加强检验检疫专业人才的合作与交流,与科技结合,共同解决双方在检验检疫领域上的问题。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6年来,进出口产品数量和质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维护好安全、卫生、健康和环保、反欺诈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过程中,检验检疫部门在严格把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作为空间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找准检验检疫工作与促进企业发展、服务地方外贸经济发展、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结合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优势,完善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措施,在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