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系统自行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临时用工聘用工作,保障用工单位和自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一套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自行聘用人员管理和聘用机制,内蒙古局系统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培训班上,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局长周永生做了重要讲话。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到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专家,分别就《劳动法》、《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进行了详细讲解和答疑。培训班上,满洲里、包头局、中检内蒙古公司进行了经验交流。最后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培训,各地区局、办事处、直属单位的与会人员对《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为下一步规范自行聘用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