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转变过去的行政执法观念,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当前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了与司法部门打假治劣的合力。近日,该局统计数据显示,3年多来,全省移送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达277宗,其中今年8月份以来的专项整治期间移送23宗,涉案金额过亿元,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判刑166人。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不仅加大了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而且保证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公开。
近年来,广东省局针对制假售假网络化和跨境等新动向,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罪案件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的实行,为防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职务犯罪问题发生,高度重视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自2004年以来,该局在全省大力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对外采取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对内实行考核和经费补助相结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研讨和沟通,打好案件移送工作的基础,建立衔接机制。广东省局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等单位通过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入手,围绕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中案件移送主体,在涉嫌犯罪案件的承办、审核、移送标准、证据效力、跟踪、协调、案卷及涉案物品移交等方面达成共识。用统一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文书,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在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中,加强信息研判、查处协调、证据搜集等有力举措,逐步使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另一方面,抓好自身的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实行办案经费补助,推动案件移送。为鼓励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该局将各地移送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行政执法的重要考核指标,年年进行比较、考核。对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案件,省局每宗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从2005年开始,该局又决定对移送并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食品案件,每宗补助5万元。目前,广东省局对移送案件补助经费已达20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开展,移送案件逐年递增。2005年移送案件与2004年同比增加了36%,2006年移送案件与2005年同比增加了25%。
为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省各级质监行政部门在打假行动中,主动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不仅从机制上解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打假不力渎职犯罪的隐患,而且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建立起了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协作机制,强化证据收集、信息交流,预防暴力抗法,提高了执法打假效能;二是与公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促进了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现场移交”,不仅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环节,而且优化了执法资源的配置;三是实现了“开门办案、阳光执法”,解决了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四是扭转了过去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现象,长期保持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广东省质监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既促进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从根本上解决了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又对质监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